近日,由我所代理专利权人一方,在欧洲专利局的一起专利异议案件中取得全胜,客户拥有的欧洲专利EP3916848被裁定维持原始授权效力。
本案涉案专利名为《二次电池及含有它的电池模块、电池包和装置》(EP3916848)。该专利于2023年获得授权后,于同年9月被提起异议。异议方提出了多项理由,并引用多篇对比文件,请求撤销该专利的全部权利要求。
经过约两年半的程序,欧洲专利局异议部门于近期作出终审决定,驳回了异议方提出的全部请求。涉案专利最终以原始授权的文本予以维持,权利要求保护范围未作任何修改。
本案是中国新能源龙头企业在欧洲专利局经历的首个异议案。在欧洲专利局的异议实践中,专利在异议后“未被修改而得以维持”是相对少见的结果。这一结果通常表明专利的权利要求具有较好的稳定性,能够经受住异议程序的检验。
本案收到国内环球日报、澎湃新闻等多家平面/网络媒体的关注,部分新闻报道链接如下:
今日头条
https://m.toutiao.com/article/宁德时代欧洲专利维权“完胜”,中国新能源企业首个!
厦门日报
https://xm.fjsen.com/海丝国际法商融合服务基地成员助宁德时代欧洲专利维权获胜
福建日报
https://share.fjdaily.com/宁德时代欧洲专利维权获胜
厦门自贸区
